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东海县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对大功率水罐消防车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
一、项目名称:东海县公安消防大队大功率水罐消防车(第二次)
项目编号:DHCGGK2015103
二、招标项目及简要说明:
1、东海县公安消防大队拟采购大功率水罐消防车1辆,详细规格参数见招标文件《需求方案》。本项目包括:设备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等。
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将合同设备全部交付,于到货后10天内免费安装调试完毕。
3、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时其它形式均不接受,并对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出票人单位名称必须和投标人名称一致;收款人: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中行东海县城中支行;账号:459858225380。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为注册生产本次招标所采购货物的生产厂家;
3、投标生产厂家必须通过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
4、投标产品具有中国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
5、投标人具有独立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为用户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报名登记及开标信息:
报名登记及招标文件提供时间:2015年11月16日-2015年11月24日(公休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报名登记及招标文件提供地址: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南楼410室);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12月8日上午9:00时前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8日上午9:00时整
开标地点: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3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
2、投标确认函,见附件二;
3、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生产厂家通过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的证书复印件;
5、投标产品具有中国强制性产品3C认证证书复印件;
6、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
7、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见附件四。
六、其它事项:
1、为保证本项目的正常运行,降低流标率,投标人在提交《报名登记表》之后因故放弃参加投标的,请于开标之日起前2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对于放弃投标却未书面告知的投标人,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将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将视其情节严重程度拒绝其以后参加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2、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投标人在报名登记时可自行携带U盘领取招标文件,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只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没有报名登记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登记当天初步查看证书齐全与否、年检是否通过、注册单位是否相符、证明材料是否可信(如果有)。能够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招标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4、现场勘查:由潜在投标人自行组织,潜在投标人无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已经对本项目的总体情况、工作难度、条件及当地的有关情况获得了解,并应认为潜在投标人已充分了解了自己中标后有可能承担的风险、责任和义务,本招标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现场考察的费用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担。
七、联系事项:
有关本项目招投标的事务和更正公告敬请关注本中心网站发布的信息(网址:http://www.lygzfcg.gov.cn),也可以与以下联系方式联系。
东海县公安消防大队联系人:焦祥峰联系电话:15105136119
东海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沈盛联系电话:0518-87292719